器材租借辦法(111更)
華岡吉他社 54 屆器材租借辦法
112年01月11號 幹部會議修正
租借時段:
1. 週一到週五晚上 6 點~9 點。 不受理租借時段:
- 非值班時間。
- 吉他社活動當天。
- 考試前一週以及考試當週。
- 學校放假日。(包括固定假日)
租借辦法:
- 於活動至少三天前填寫器材預借單。
- 預借單已先填寫之社團/系學會為優先租借。
- 只租借器材清單上之物品,其餘一律不外借。
租借注意事項:
- 租借器材當天請攜帶租借單以及有照片之證件。
- 領取器材請確認器材數量以及有無損壞,借出後一律由借用社團/系學會/個人自行負責。
- 器材如有損壞,一律照時價賠償,並填寫器材借出損壞證明單。
- 借出器材原單價未超出一萬收300器材租借費,若超出一萬則收取新台幣500元的器材租借費。
歸還辦法:
- 歸還時確認器材數量無誤及無損壞,將退還證件。
- 歸還器材請由原租借單位歸還,勿交付其他單位代為歸還,以免發生錯誤。
- 如器材歸還時損毀或遺失,須以同規格為其標準照時價賠償,賠償完將學生證歸還。
出借小叮嚀:
- 器材租借以5天為限(不含假日)。
- 各社團/系學會/個人借用器材請準時歸還,以免造成下一個社團借用之麻煩。
- 相關懲處以該社團/系學會/個人歸還器材逾期,該單位將於下次借器材時停借一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