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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材租借辦法(111更)

華岡吉他社 54  屆器材租借辦法

1120111 幹部會議修正

租借時段:

1. 週一到週五晚上 6 ~9 點。 不受理租借時段:

  1. 非值班時間。
  2. 吉他社活動當天。
  3. 考試前一週以及考試當週。
  4. 學校放假日。(包括固定假日

 租借辦法:

  1. 於活動至少三天前填寫器材預借單。
  2. 預借單已先填寫之社團/系學會為優先租借。
  3. 只租借器材清單上之物品,其餘一律不外借

租借注意事項:

  1. 租借器材當天請攜帶租借單以及有照片之證件。
  2. 領取器材請確認器材數量以及有無損壞,借出後一律由借用社團/系學會/個人自行負責。
  3. 器材如有損壞,一律照時價賠償,並填寫器材借出損壞證明單。
  4. 借出器材原單價未超出一萬收300器材租借費,若超出一萬則收取新台幣500元的器材租借費。

歸還辦法:

  1. 歸還時確認器材數量無誤及無損壞,將退還證件
  2. 歸還器材請由原租借單位歸還,勿交付其他單位代為歸還,以免發生錯誤。
  3. 如器材歸還時損毀或遺失,須以同規格為其標準照時價賠償,賠償完將學生證歸還。

出借小叮嚀:

  1. 器材租借以5為限(不含假日)
  2. 各社團/系學會/個人借用器材請準時歸還,以免造成下一個社團借用之麻煩。
  3. 相關懲處以該社團/系學會/個人歸還器材逾期,該單位將於下次借器材時停借一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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